时间:2024-06-28访问:23来源:历史铺
钦差大臣,主要是由皇帝亲选到各地参与监督、管理的非正式、非常规任命的官职。在古代,钦差大臣在地方拥有非常大的权力,“钦”的意思就是“皇帝”,钦差就是“皇帝差遣”之意。
北周与唐初均有派官至各地巡查之事,系临时差遣,但是,那时没有具体官名;直到明朝,钦差始见于洪武二十四年,命懿文太子巡抚陕西,亦系临时差遣。明朝洪武二十四年,蹇义等26人分巡各省,自此,中国便产生了“巡抚制度”。
宣德五年,于谦 、周忱等6人分抚南北直隶等处 ,从此,各省常设巡抚官渐成制度。巡抚初设,仅为督理税粮,总理河道,抚治流民,整饬边关,后遂偏重军事。明、清两代,巡抚多为进士出身,逐步设立了钦差大臣的制度和官称,但是,正式使用“钦差大臣”的称呼,是满清入关以后的事情了。
满清入关之后,清朝继续沿袭明朝的制度,设置了钦差大臣。然而,能担任钦差大臣的官员,通常都是大官,能得到这个职位的本身就是一份非常荣誉的事情。但是,钦差大臣一般在地方办完事情,回京后,此官职便会被立即取消。
其实,委任大臣外出办事的先例,在我国古代一直都有,并逐步形成了钦差大臣这种专属的称谓。这其中,清朝的钦差大臣的地位也高于其它朝代,这与清朝实施高度集中的中央集权制脱不开关系,因此,清朝委任钦差大臣的次数有很多。
清朝的钦差又称钦使、统兵者也称钦帅。当年,林则徐便是以禁烟任务前去广州的,他也是钦差。总体而言,明、清两代,钦差大臣非常“流行”,这与两代不设宰相,皇帝权力空前之大有很大关系。
那么,为什么要设立这一官职?
主要原因有三:
其一,各地官员腐败现象日益突出,甚至,妨碍了中央集权,因此,需要委任钦差到地方进行整治,从而,加强对当地的管理。
其二,如果地方突然出现紧急或者重大的情况,则是需要钦差到访的。比如:康熙年间发生了三藩之乱,而康熙便派钦差到当地处理军务,同时,还要求钦差督促军需和供给到货的情况。
其三,地方遇到非常复杂或者不知道如何处理的事务,当地官员很难独立处理,就会向朝廷请求派遣钦差大臣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