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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时候,官职跟爵位是两套完全不同的体系。如直隶总督、内阁大学士、知县,就属官职行列。郡王、亲王、贝勒、公爵、伯爵,便是属于爵位体系。
清朝这两套爵位制度,起源时间都很早。尤其是爵位制度。努尔哈赤刚刚创立后金政权时,就开始着手准备建立封爵制度。
毕竟是打江山,如果没有足够的奖励,没有多少人愿意拿出自身家当,去投入到这种高风险的事业中。不过,当时的爵位制度非常简陋。
努尔哈赤时期,后金爵位中地位最高的是贝勒。这些贝勒权力极大,甚至可以左右努尔哈赤的决定。到了皇太极继位称为,改元建立清朝后,清朝爵位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
当时宗室的爵位制度被划分为九等,郡王就包含其中。《清朝文献通典》记载,当时爵位制度分别是:“一等和硕亲王;二等多罗郡王;三等多罗贝勒;四等固山贝子;五等镇国公;六等辅国公;七等镇国将军;八等辅国将军;九等奉国将军。”但是,皇太极时期,这套爵位制度也是草创阶段。
到了清朝入关后,清朝历代皇帝结合当时情况,以及吸收历代封爵的经验,就在原来的九等爵位制度上,又进行更加详细的划分。顺治年间改为十等,康熙、雍正两代皇帝继续调整,最终确立了十四级的宗室爵位制度。
到了乾隆时期,又将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各自分为三等,也就是有一共有20个级别的爵位制度。而郡王爵位在这套制度中,仅次于亲王,位居第二,属于清朝非常高级别的爵位。
当然,这么高爵位的制度,一般人肯定无法得到。清朝是一个以武力建国的朝代,尤其在关外时期,更重视武力。清朝历代皇帝,也都重视军队武备。
所以,爵位就成为用来鼓励大家多立军功的一种办法,并由此衍生出一套制度。换句话说,想要在清朝获得爵位,前提必须是有军功作为基础。这种潜移默化的规矩,即便是皇帝,也不能随意更换。
而郡王爵位跟一般的爵位制度又不同。清朝的爵位制度,如果仔细划分的话,一共可以分为三种。一种是宗室爵位制度,一种是功臣爵位制度,一种是分封外藩的爵位制度。功臣爵位制度,主要是皇族以外的官员,包括满汉蒙官员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