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总统制
时间:2024-07-31访问:21来源:历史铺
总统制是由总统担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行使国家最高行政权力的政体形式。
总统制起始于美国。1787年美国制定联邦宪法时,鉴于殖民地时期英王委任总督实行专制统治的历史和邦联时期诸州各自为政、中央软弱无力的教训,依据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并互相制衡的原则,在宪法中既赋予总统极大的权力,又对总统权力加以一定限制,于是形成了总统制。
在美国,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同时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的权力非常广泛。总统直接组织和领导政府。政府不对国会负责,只对总统个人负责。总统有权接受部长的辞职或解除其职务。内阁由总统指定的官员(通常为各部部长)组成。国家的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完全分立,权力相互制衡。议员和政府官员不得相互兼任,国会无倒阁权,政府也无解散国会的权力。国会行使立法权受总统的制约,如美国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可行使否决权,但是,如果国会再以2/3多数通过,不经总统批准即可成为法律。同时,总统的权力也受国会的制约,如美国总统对政府高级官员的任命要得到参议院的认可,总统和政府高级官员如违反宪法,国会可提出弹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