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仁杰“通天神探” 用荷兰人炒作
时间:2024-07-31访问:25来源:历史铺
清初的时候,已经有一本小说《武则天四大奇案》风行于世,其主人公就是狄仁杰。虽然里面也有一些历史事件和人物,但内容基本都是编出来的一个个破案故事。后来有所谓“四大公案”小说,即《狄公案》(狄仁杰)、《包公案》 包拯 、《海公案》(海瑞)、《施公案》(施仕纶),这一类的“侦探小说”,在社会上影响很大。
这里面,包公是中国人最熟悉的。不过走出国门,名满全球的,还是狄仁杰。这得归功于一个荷兰人,他叫高罗佩。
上世纪40年代在重庆时,高罗佩读到了《武则天四大奇案》,他对这部小说中主人公狄仁杰屡破奇案大为折服,继而把西方侦探小说和中国公案传奇做了深入的研究和比较后,高罗佩认识到书中所描写的中国古代法官的刑事侦讯本领,无论在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侦破奇案的能力方面,还是在犯罪心理学的素养方面,比起福尔摩斯、格雷警长等现代西洋大侦探来,均有过之而无不及。
于是,他想到了将中国文化传播到国外的一个切入口,开始着手翻译《武则天四大奇案》---因为西方人特别喜欢侦探小说。高罗佩先是将之译为英文,又以狄仁杰为主角用英语创作了《铜钟案》。他原本准备在中国出版《铜钟案》的中文本,但由于中国出版商尚未意识到该作品的巨大价值,表现并不积极,高罗佩只好先出版英文本。
没想到《铜钟案》在西方大获成功,在出版商的一再催促下,高氏只能继续收集和组织当时中国民间流传着的狄仁杰断案故事。但写着写着,他感觉故事性太差,于是干脆自己来编,这下一发不可收,一口气写了16个中长篇和8个短篇,所以有了《迷宫案》、《黄金案》、《铁钉案》、《四漆屏》、《湖中案》等。高罗佩将这些故事集在一起,统称《狄法官的破案故事》,即《狄公案》。它们在西方引起了轰动,狄仁杰遂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被誉为中国的“福尔摩斯”。上世纪80年代翻译成中文回到中国,成为“出口转内销”的经典产品。
狄仁杰,字怀英,唐贞观四年(630年)生于并州(今太原)的一个官宦之家。祖父狄孝绪,任贞观朝尚书左丞,父亲狄知逊,任夔州长史。显庆元年(656年),26岁的狄仁杰通过明经科考试及第,出任汴州的判官。
经历了惊悚片《深海寻人》和现代都市片《女人不坏》的不尽如人意后,徐克终于回归他的“武侠世界”,但当很多人猜想他会重拍《新龙门客栈》之时,徐克却把唐朝著名的断案高手狄仁杰的故事搬上银幕。“狄仁杰在我的感觉上是一个很完美的人,总是有这种人在世上,让我们感觉人间会很有趣,很多事情都还有希望。”看来,这位“新武侠掌门人”的兴趣和思路没变,狄仁杰成了徐克又一个“东方不败”。
狄仁杰和“东方不败”最大也是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后者是一位虚构的人物,影片的主创人员所面对的载体是小说,而前者是历史上的真实人物,当我们以影视媒体呈现之时,不能绕开的是史实。
可以确定,《狄仁杰之通天帝国》中的狄仁杰绝非历史上真实的狄仁杰,绝大部分甚至全部的故事情节系虚构或重构。这是出于影片视觉艺术和票房成绩的考量,同时也是徐克个人对狄仁杰的理解。事实上,颠覆历史的又何止徐克一人,近些年久播不衰的《神探狄仁杰》系列电视剧,以及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相继推出的两部《狄仁杰断案传奇》,莫不如此。
神判 而非神探
满腔热血的狄仁杰开始了他的工作,可现实很快给了他一次沉重打击---被胥吏诬告了一把。虽然不清楚诬告何事,但从狄仁杰后来刚直不阿的性格来看,估计多半是狄仁杰破坏了官场“潜规则”吧。幸运的是,这一状告到了阎立本那里。
阎立本是中国古代最著名的画家之一,尤擅画人物。《步辇图》《历代帝王图》就是他的杰出作品。他的画名太大,以至于有人称他为“丹青宰相”。不过这时候他是“钦差大臣”,正好到汴州考察。接触到狄仁杰这个案子后,阎立本不仅弄清了真相,而且发现狄仁杰是一个德才兼备的难得人物,夸奖他是“河曲之明珠,东南之遗宝”,推荐狄仁杰做了并州都督府法曹。
可能因为狄仁杰在地方工作出色而勤恳,特别判案方面才能十分突出,在地方上积累了将近20年的断案经验后,上元二年(675年),也被调到中央,当上了大理丞。这个官职品级不高,只是从六品,但地位重要,负责京师案件拘审判断罪,同时也复核全国各地的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