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宫女的悲惨结局:殉葬、凌迟、性虐待
时间:2024-07-31访问:52来源:历史铺
原文标题:明朝后宫少女的悲惨结局:殉葬、凌迟、性虐待
明朝宫廷的大型选美,一般是在全国各地物色出十三岁至十六岁的未婚淑女以充后宫。举国美女通过各省、府、县的层层选拔,最后选中的不超过一百人,真可谓几十万里挑一。可以说明代的宫女大都是人间顶尖美女。
然而当这些美女一走进明朝的皇宫之时,便失去了人身的自由。她们不仅过着衣食菲薄、住所简陋、终身苦役的宫廷生活,而且还要遭受不时的凌辱,直至殉葬、杀头、凌迟。纵观明朝二百多年的宫廷史,宫女们一般有六大悲惨结局。
结局一、违规时便被处以“提铃”和“板著”之罚。明代的宫女们是被严格控制的。她们除了完成各种苦役之外,她们还要经常在知书女内官的教习下读《女训》、《女孝经》等书以扭曲她们的心灵。宫女稍有违规者,将被处以“墩锁”、“提铃”和“板著”。所谓“提铃”,就是受罚宫女每夜自明宫德乾清宫门到日精门、月华门,然后回到乾清宫前。徐行正步,风雨不阻,高唱天下太平,声援而长,与铃声相应,这是一般的。而“板著”就是受罚宫女面向北方立定,弯腰伸出双臂来,用手扳住两脚。不许身体弯曲,一直要持续一个时辰,即两个小时左右,一般情况是受罚宫女必定头晕目眩,僵仆卧地,甚至呕吐成疾,最后殒命。
结局二、宫女一旦生病便处于无医诊治、自生自灭的境地。明朝规定:“宫嫔以下有疾,医者不得入,以证取药。”宫嫔尚且如此,宫女自不待言。据《明宫史》记载:在金鳌玉水桥西、棂星门迤北羊房夹道,也就是今天的养蜂夹道,有内安乐堂,其中“有掌司总其事者二三十人。凡宫人病老或有罪,先发此处,待年久方再发外之浣衣局也。”这就是说,宫人得了病,或是年老了,要和有罪的人一样,发配到这里靠自己的生命力延续时日,或者等死。如果少数人偶被皇帝看中,地位略有改变,生得子女者尚能晋封,否则也只能幽闭深宫,了此一生。
结局三、宫女如果死了,但死无葬所,火烧后尸灰填入枯井。明朝宫女一生锁闭深宫,供帝王玩弄、使役到死亡后。如果不是有名的宫女,都不会赐墓,而是火葬。火烧后将众多尸灰一起填入枯井。到了嘉靖年间,有一个贵嫔捐钱买了几亩民地,宫女不愿其尸灰入井的,则埋此地中。据清代文人刘廷玑的《在园杂志》卷三中说:“墙固垒垒,碑亦林立,……每于风雨之夜,或现形,或作声,幽魂不散。”清初的文人沈椿也在他的《宛署杂记》中说,宫女临死时,都遗言不要把棺材埋得太深,她们认为埋得越浅越可以早些转世投胎,重新过个有生命、有意义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