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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是国家的经济支柱,在清朝时期就有着很多庞大的国有企业,但是在清政府无能的统治下,很多国企都曾经被外商收购,造成国有资源的大量流失。
今天随处可见的招商银行、招商证券、招商地产,都属于招商集团,而这个千亿级别的国有企业,其前身是来自清朝同治年间创设的轮船招商局。
1872年,轮船招商局开办,总部设在上海。为扶植这一倾注了自己心血的洋务企业,李鸿章通过拨给银钱、安排人员、承运漕粮等方式,逐步让招商局站稳了脚跟。
但在中法战争、中日甲午战争和义和团运动期间,招商局这样一家代表中国企业形象的“官督商办”的公司,却被活生生地卖了三回。
中法战争前夕,法军的舰队在中国沿海进行海盗式的骚扰,蓄谋发动全面侵华战争。此时,招商局承担着运输军需物品和搜集法军情报的重任。光绪九年(1883年)三月,法军侵占了招商局设在越南海防的栈房以及存放在该处的军米,招商局被迫停止了在越南的营运业务。唐廷枢曾与法国总督就此事进行交涉,但是毫无结果,唐廷枢又在法国的报纸上发表文章说明事实真象,并与法国有关官员晤谈,仍未能解决。李鸿章也曾出面同法国驻华公使交涉,同样毫无进展。
光绪九年(1883)中法战争爆发后,法军扬言要拦截海运船只,“遇船劫夺”,招商局的船队面临着巨大的威胁。为保存民族航运业,在李鸿章的支持下,招商局作出了将轮船名义上暂时出售给外商,以便换旗行驶的重大决定。当时,招商局的主管人员频繁更迭。光绪十年二月,郑观应受粤东防务大臣彭玉麟的委托,前往广东办理军务事宜。四月初,唐廷枢又奉命北上处理开平煤矿的有关事情。所以实际上主持局务的李鸿章的亲信幕僚马建忠。
马建忠力主换旗行驶,他给李鸿章发去电报,指出轮船不出运则成本难以维持,出运有容易受到法军攻击,只有出售这一条途径。马建忠还请招商局的英国律师担文分析此时现状,细查各国律例。担文认为,战争期间轮船换旗,是各国通行的公例。最初有人建议将局船出售给怡和洋行改换英旗,担文建议换美旗应该更为妥当,因为英律苛细,而美律比较简易。等到战事平息,再换回华旗,这样招商局的产业可以保存下来,公私款项也不会减少。
数小时后,李鸿章给马建忠回电,表示既然提出了这个建议,那么不妨试一试,但一定要订立详细的密约,再禀明朝廷才能最终立案。第二天,李鸿章电示马建忠,指出招商局局本共有500余万,旗昌应该给100万新股归招商局统售,其余200万旧股由商人股东自换,200余万存款借项均归旗昌接认;而且还必须另立暗约,规定收回局产的事宜。发出这份电报后,他还是意犹未尽,又向马建忠重申,此事纠葛甚多,简约中一定要声明详细的合同,等唐廷枢回上海后一起商议,再禀请立案方可。
遵照李鸿章的要求,马建忠向旗昌开出了中方条件。旗昌主动出价525万两收购招商局的全部产业及股票,该行如数付给银票,另成立一个“新公司”。旗昌许诺,将来招商局可按原价收回全部产业,决不失信,担文也竭力担保。不过,他们声称此事必须由美国总领事电令各国领事换旗。虽然旗昌洋行趁机大敲竹杠,马建忠考虑到战事一开,如果局船局产被法军强占,“挽救晚矣”,况且如此办理,也可一扫招商局的积习,他日收回,对招商局而言并非无益。他决定独自承担换旗的全部责任。尽管李鸿章曾于六月初十电示马建忠,可以再缓几天。但是马建忠回复他,双方已于十一日画押,上海的八艘招商局轮船已经换旗,并且电告了其他局船照此办理。事已至此,李鸿章也无别话。